| 欢迎您为中国建设事业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,对于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。
通过来信等方式向各级党政机关反映问题是您的合法权利。为了提高办事效率,明确责任,请您首先阅读《网上举报投诉须知》,并按问题归属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。
一、参与信访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《信访条例》;
二、根据《信访条例》,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,依法、及时、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;
三、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,应当客观真实,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;
四、如需要对建设行业提出意见建议的,建议使用公众留言系统;
五、建设部信访事项受理范围:
1. 对建设厅及其直属单位的工作提出批评、意见和建议;
2. 对建设厅制定的政策、发布的规章反映情况,提出意见和建议;
3. 对建设厅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、提出意见,或者不服建设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;
4. 其他属于建设厅职责范围内应当受理的信访事项。 |